電鍍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水來清洗鍍件,因此會產生大量的廢水。電鍍廢水治理是電鍍企業環保工作的重要環節。
電鍍廢水易超標排放的污染物,通過與電鍍企業、地方環保部門交流以及文獻調研,電鍍企業易超標的污染物主要是總鎳、總銅、總鋅、總鉻、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氰化物等指標。
影響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主要因素
電鍍生產易超標的污染物按理化性質可分為金屬和非金屬兩大類,總銅、總鋅、總鉻和總鎳屬于金屬類污染物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氰化物等屬于非金屬類污染物指標,同一大類的污染物由于理化性質相近,導致超標的原因相似。
另外,各類污染物的達標穩定性除與其本身特性有關之外,還受一些外部因素(如技術因素和管理因素)的影響。
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廢水治理精細化設計和管理
有條件的電鍍企業或園區應對廢水實行分流收集、分質處理。一般來說,可分為以下類型進行收集:
(1)需進行預處理而不能與其他廢水混合的廢水,包括含氰廢水、含鉻廢水;
(2)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廢水,如含鎳廢水、含金廢水、含銀廢水;
(3)前處理廢水;
(4)混排廢水,或者叫綜合廢水;
(4)清洗水。分流收集后,針對不同廢水的水質特點和執行的排放標準,選取合適的工藝技術,《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02–2010)、《電鍍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HJ-BAT-11)、《電鍍廢水治理設計規范》(GB 50136–2011)等規范指南可供參考。
另外,要規范車間排水。對于含電鍍車間的企業,非電鍍車間的廢水不得混入電鍍廢水處理系統。
二、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應淘汰的落后工藝、裝備和產品包括:含氰沉鋅,氰化電鍍工藝(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銀、銅基合金及預鍍銅打底工藝暫緩淘汰),鍍層在鉻酸酐質量濃度為 150g/L 以上的鈍化液中鈍化的工藝,在生產過程產生和排放含有汞元素的蒸氣或廢水的工藝或產品,加工過程中使用和排放廢水中含有鎘元素的用于民品生產的工藝和產品(船舶及彈性零件除外),加工過程中使用和排放廢水中含有鉛元素的用于電子和微電子電鍍生產的工藝和產品(國家特殊項目除外),僅有一個且無噴淋、鍍液回收等措施的普通清洗槽,磚砼結構槽體。
三、實施清潔生產改造
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促進中高費方案的落實,逐步提高清潔生產水平,參照《電鍍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達到清潔生產I 級(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或II級(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安裝用水計量裝置,將水洗槽改為二級或三級逆流清洗槽,配備噴淋或噴霧水洗等節水裝置,安裝槽邊水回收裝置。
推廣采用低鉻、三價鉻鈍化等有毒原輔料替代工藝。
四、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健全企業環保制度,配備有相應專業技能的環保技術人員,并加強業務培訓與交流。
對照執行的排放標準,定期開展全指標監測,加強企業自身達標排放的控制。
采用集中式污水處理的電鍍園區應加強對上游來水水質的控制,保證上游來水的水質在園區集中污水設施的可接受范圍內。